作者 erspicu (.)
標題 Re: [新聞] 「20%容積獎勵沒違法!」民眾黨圖表詳解
時間 Mon Sep 16 18:35:44 2024



看了整串討論串 我的感覺是eleta就是先設定好特定立場

為了要表達特定立場 所一定要湊出一個說法

當他說什麼不行.什麼沒有法源依據 別人出來解釋辯駁後

繞了幾圈越來越沒戲唱 開始打哈哈迷糊仗  反正這條路死了

繼續找其他地方刁  結果就是論述戰線越拉越大 越拉越廣

最後變成大哉問去... 反正這個洞有網友補了 再找別的洞鑽進去的那種感覺...

所以討論的就越來越發散了... 當發散到一個程度就變成無效討論了

反正就討論啊  無所謂... 也看看支持特定立場的人會用啥戰略

就這幾場下來 真的沒有看到什麼很有說服服力的東西 充其量是個人詮釋觀點

對那些 我是沒啥意見 但我要點醒的一點是 如果eleta觀點真的沒錯

那就意味著 否定地方自治都更條目外能給予任何容積獎勵

是可以給 但現在法源說法不通 有問題 這其實就衍伸一個更大的問題

如果按照他的說法 那台北市就不光京華城有問題了

甚至蔣市府.柯市府.以前的市府 一些以都市計畫相關法源給予容積的作法都有問題了

所以到底是eleta的觀點有問題機率比較高 還是

相關以都劃來給予容積獎勵的做法都有問題機率比較高

就自己判斷吧....呵呵   說不定eleta是對的???

那真的是市府都委有問題怎麼辦... 讓我想到一個例子

高雄世大運不收廠商錢 被市議員質疑沒有依據

然後陳其邁就搬出法條說一切合法  結果被抓包


其實法條沒出來前 就辦過好幾場不需要跟廠商收權利金的演唱會......


就先上車後補票的概念 沒啥好大驚小怪的

如果以都市計畫相關法源給予容積的作法是詮釋錯誤的歷史共業

那還不簡單 學學高雄吧... 就修法修到以前.現在.未來都合法就好

這招應該也不是高雄自創的 是跟民進黨學來的 不合法的東西

修掉變合法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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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erspicu 2024-09-16 18: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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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732: 其他有問題的就一起拿去法院告啊1F 42.73.159.219 台灣 09/16 18:36
TllDA: 沒引文誰知道你在公三小
上站破6000次的ID大多不知道在公三小2F 118.167.230.244 台灣 09/16 18:36
※ 編輯: erspicu (182.233.248.16 臺灣), 09/16/2024 18:38:20
qweertyui891: 這是行政法院的事啊4F 114.137.66.148 台灣 09/16 18:39
astushi: 討論到這邊,我已經不敢說誰對誰錯,我只能根據找到資料顯示,正反方都有可能是對的5F 114.137.124.187 台灣 09/16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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