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bart (凱巴特)
標題 Re: [心情] 性騷擾申訴「又」成立了......
時間 Sat Jun  1 17:04:20 2024


※ 引述《stasis (流雨風雪)》之銘言:
: (原文吃光光)

某些族群網路上很囂張

結果進了法院縮成什麼樣子也不敢公審檢察官/法官

我分享我的例子(以下是前情概要)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590507208.A.28E.html
Re: [討論] 這邊有人有告過人嗎? - 看板 WomenTalk - 批踢踢實業坊
作者: Kbart (凱巴特) 這邊用回文的方式來解說 先謝謝各位提供寶貴訊息,我直接到警局報案即可 前文有賣官子,實際上我要告的並不是ptt鄉民 而是學校教官 該名教官在幾個月前直接在某個匿名網站上誹謗我是妨害名譽有關之文章的作者

被告在網路上誹謗我是某篇爆料文章的作者
P.S.該文章在別的論壇不在PTT

後來因為某些緣故,本來不想追究的一氣之下就告被告妨害名譽



這名被告,我真的佩服他超級有勇氣 XD

進了偵查庭,不認留言影射的是我,但是又跳針強辯文章作者就是我這個本人
註:被告的指控完全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我是作者
  給檢察官的理由是_
           因為我跟該論壇的小編私訊過(句點直接跳結論)所以文章是我發的

可想而知這種理由檢察官怎麼可能採信被告的說詞呢 XD

然後被告就對檢察官咆嘯
給你一個讚,你已經勝過那些上法院就龜縮的族群了 XD



分享這篇還有另一層面的探討,剛好搭上前陣子公然侮辱的釋憲結果

公然侮辱罪釋憲案 憲法法庭判合憲但限縮範圍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404260194.aspx
公然侮辱罪釋憲案 憲法法庭判合憲但限縮範圍 | 社會 | 中央社 CNA
[圖]
憲法法庭今天做出113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公然侮辱罪合憲,但限縮於對於他人的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造成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損害,且經權衡非有益於公共事務思辯等而不具正面價值。 ...

 

懶人包:
是否公然侮辱還要根據上下文進行判斷,不能只看有沒有侮辱性字眼

這案子我最後改告公然侮辱,因為相較於誹謗,公然侮辱只要影射就會成立了

檢察官也確實認證被告在網路上影射的就是我這個本人,只可惜最後仍不起訴

不起訴理由為非積極惡意,已經有找前因後果才裁定不起訴




心得:
這起看似合乎釋憲案的判決,實際上是2020年發生的事
猜測釋憲案其實只是大法官替當前司法環境做法原的背書吧

--
天線寶寶拉拉說你好

https://i.imgur.com/eDTOoaA.p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169.153 (臺灣)
※ 作者: Kbart 2024-06-01 17:04:20
※ 文章代碼(AID): #1cMkGS2E (WomenTalk)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717232668.A.08E.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心情] 性騷擾申訴「又」成立了......
06-01 17:04 Kbart
Nemophila: 其實我覺得麥克風大的這案也不是無解,你隱匿或甚至刪除網路上的所有自己的帳號跟資訊就可以啦
但他可能覺得這樣等於認輸吧1F 180.217.67.225 台灣 06/01 17:18
Kbart: 我是相信命運會興起被選中之人伸張正義,麥大就是這次事件被選中的那個正義使者吧5F 42.77.32.142 台灣 06/01 23:27

--
作者 Kbart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