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ial (deoo)
標題 Re: [轉錄]台灣民眾黨FB查弊案是憲法賦予立院職權嗎
時間 Tue Aug  6 21:24:29 2024


※ 引述《Rrrxddd (有噴 nlnlOeO RR )》之銘言:
: 台灣民眾黨FB
: 黃昭元大法官在憲法法庭問:
: 「查弊案是憲法賦予立法院的職權嗎?」


看來民眾黨的智商只能聽懂卡提諾等級的法學知識

黃大法官說的很清楚了

憲法釋字585 白話的說,就是不能為調查而調查

一定是為了某個目的才去調查

如果調查的目的是為了追究刑事責任,那是檢察機關的事情

如果調查的目的是為了追究公務人員的責任,憲法明文規定,監察院才有對公務人員違法失職提起彈劾權

那立法院調查的目的是什麼?

查弊案?

查弊案之後,能夠做什麼?

能追究刑事責任嗎?能對公務人員提起彈劾嗎?

都不能!

那查弊案是憲法賦予立法委員的職責嗎?

顯然不是!

那立法院憑啥可以擁有調查權?擁有調查權顯然違憲!



: 天哪!憲法賦予立法院的固有權,若不是監督揭弊,難道是喬事關說、霸佔主席台、當薪
: 水小偷?大法官如果連這個都不清楚,言詞辯論還有必要嗎?


憲法賦予立法院的權力就是立法、修法啊,民眾黨是不識字?還是沒讀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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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195.242 (臺灣)
※ 作者: rial 2024-08-06 21:24:29
※ 文章代碼(AID): #1ciYGGcw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22950672.A.9BA.html
iisaviorii: 藍白那懂權力分立,要藍白唸書太難了1F 36.228.83.73 台灣 08/06 21:30
supervisorz: 今天偽君子完全跳過585裡面
必須遵從憲法權力分配這段2F 49.159.209.94 台灣 08/06 21:31
Pietro: 聲請方代表有嘴啊,如果你們查完只是轉給監察院或是法院,那麼有意義嗎?4F 101.10.44.233 台灣 08/06 21:32
Supasizeit: 沒錯只要調查結果可能造成刑罰的都不准調查,可以調查官員家裡養貓還是養狗這個可以6F 223.137.27.241 台灣 08/06 21:34
robert123: 立法院本來就有不完整調查權9F 114.137.214.5 台灣 08/06 21:37
Tigerman001: 查弊案(x)  政治操作(o)10F 112.104.15.198 台灣 08/06 21:43
jeter17: 八卦仔還成天扯美國害我以為我國總統是拜登11F 101.137.249.140 台灣 08/06 22:20
rayonwu: 推13F 123.193.90.9 台灣 08/06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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