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07880201 (Dot綠茶)
標題 Re: [討論] 聯盟賽後該怎麼回應?
時間 Fri Jun 14 20:14:44 2024





※ 引述《wade860708 (就是愛棒球)》之銘言
: 那天總教練會議結論是
: 「改為本壘攻防時,除非捕手先接到球,
: 否則捕手不能進入跑者有得分意圖的本壘路徑,
: 若捕手在接到球前,進入跑者路徑,
: 主審得以判定跑者安全上壘得分。」
: 是聯盟沒跟裁判說有新的但書嗎?
: 不然怎麼第一時間判錯
: 小房間又判錯
: 還是總教練會議只是聯盟開爽的
: 裁判可以不需要參照聯盟決議
: 明明跟台鋼樂天一模一樣的案例
: 但今天的判決好像那天會議不存在一樣
: 結果完全沒改變
: 相信球員跟球迷一樣無所適從
: 請問聯盟賽後該怎麼回應這個攻防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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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有一模一樣的案例
上次撞到時還沒有持球
碰撞比球先到
https://youtu.be/DX9t-AQz2Z0?si=wj4g3rHzkHAUd8rh

但上次被判out
所以才會引起討論

因為記得滾動修正很多次後的版本
就只看當下碰撞時有沒有持球才判定有沒有阻擋
所以張馬碰撞時沒有持球理應判阻擋
卻反而跑出補充但書 接球路徑而out

這次碰撞就只是回到最初修正後最簡單的判定依據
有沒有持球來判定阻擋
這次李林相撞球已先到 持球後的碰撞判阻擋合理
but就這個but
上次又滾動成什麼沒有持球不能在跑壘路徑
就搞得莫名其妙

如果這次判safe
那當初修了整年搞不清楚什麼狀況是阻擋
最後結論出最簡單的只要碰撞當下看有沒有持球就不算阻擋的規則
還算不算數?
當初不就是因為很難判定有沒有封壘的問題
才改成最簡單看碰撞當下有沒有持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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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199.123 (臺灣)
※ 作者: h07880201 2024-06-14 20:14:44
※ 文章代碼(AID): #1cR3GszD (Basebal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718367286.A.F4D.html
ss555136: 修半天回到最初的感動,笑死1F 06/14 20:16
chuegou: 你說的結論是在那一個版本 我怎麼找不到2F 06/14 20:17
EddieLai: 要不要廢一廢回到可以封壘的年代算了3F 06/14 20:17
wpd: 這個結論就是那天的彩蛋    忘記是有人提問後得到的回覆
還是聯盟自己主動講出來的   總之的確有這個彩蛋
反正  有沒有擋路徑 是不是為了前去接球  太難認定了4F 06/14 20:21
wade860708: 乃哥吧 我記得碰撞當下是奶哥去問過的解答7F 06/14 20:22
ianasd: 反正就是要在捕手還未持球的時候 跑者要把捕手掃除 懂了8F 06/14 20:22
wade860708: 但接球在跑壘路徑這件事 就不知道了聯盟的看法了9F 06/14 20:23
wpd: 裁判就看碰撞發生那一刻來定格10F 06/14 20:23
leftavoid: 奶哥講的11F 06/14 20:23
wcc0315: 笑死..捕手沒持球就不能站在跑壘動線上,聯盟自己的最新規定就是這樣12F 06/14 20:24
[圖]
dogville: 球評講的內容有寫在規章裡嗎? 為什麼要以球評講的為主?15F 06/14 20:26
julianscorpi: 碰撞的一瞬間有持球啊(跑者有沒有減速另說)16F 06/14 20:26
wade860708: 但我同意如果是看衝撞點的話 這球是出局無誤 那聯
盟就沒問題17F 06/14 20:26
dogville: 聯盟自己發布的新聞稿不算數 還要用球評補述喔?19F 06/14 20:27
wade860708: 但前面那個未持球不能擋跑壘路徑 就變得毫無意義20F 06/14 20:27
leftavoid: 照奶哥5/20的這則推特 今天是判決是沒問題的 是這個新規則本身就很有問題21F 06/14 20:28
NTU5566NTHU: 還是覺得馬傑森那次超冤枉23F 06/14 20:28
leftavoid: 漏洞一堆24F 06/14 20:29
dogville: 聯盟規章已經進化到補述是寫在球評社群裡喔 厲害25F 06/14 20:30
ianasd: 聯盟就不知道在幹嘛 東改西改 改到bug一堆
然後裁判還繼續判自己的26F 06/14 20:30
dogville: 當初說"沒有任何但書" 怎麼又冒出球評補述呢?28F 06/14 20:31
ericinttu:   要依規則有沒有補述為準八 非官方消息不可靠29F 06/14 20:31
SMG2016: 原來規則以奶哥堆特為準哦?30F 06/14 20:35
mazinger: 沒接球不能擋 這麼簡單 就是避免你先擋再接 抓時間差
今天就這樣 先擋跑壘路線  再接球讓跑者煞車不及撞過來31F 06/14 20:36
globekiller: 沒持球不能在跑壘路徑=>但球比較快會變瞬間合法
是要跑者瞬間移動閃捕手嗎?33F 06/14 20:40
lml99: 這就是先擋再說逼跑者減速阿,跑者減速變球先到反而出局,那以後就會有不減速的嚴重受傷,這是波西條款的精神嗎35F 06/14 20:41
globekiller: 其實照用大聯盟的就好了 現行的跟MLB有一樣嗎37F 06/14 20:42
nobrothers: 我覺得這兩次裁判應判決得分 捕手都能夠在閃離跑線狀況下接球觸殺 但他們選擇不要而造成的是一次跑者受傷和一次捕手受傷 捕手處理在技術及心態與規則違背38F 06/14 20:43
amigo1119: 所以捕手沒持球站在三壘線上,跑者應該不減速的撞上去41F 06/14 21:00
hans0913: 季中改規則就是搞裁判搞各隊,練了一個春訓結果直接改掉,搞屁啊。43F 06/14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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