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azsedcft (嘉弔)
標題 [新聞] 主委彭金隆與銀行局對台新併新光金不同調?金管會澄清
時間 Thu Jun 20 20:05:46 2024



原文標題:主委彭金隆與銀行局對台新併新光金不同調?金管會澄清

原文連結: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711792
主委彭金隆與銀行局對台新併新光金不同調?金管會澄清 - 自由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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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有媒體報導,針對台新併購新光金(新新併)及台新金是否能參與新壽私募增資,金管會內部浮現「兩種態度」,主委彭金隆與銀行局長莊琇媛兩人不同調;不過,金管會銀行局今天回應,根本 ...

 

發布時間:2024年6月20日‧星期四‧甲辰年五月十五日



原文內容:有媒體指出,金管會對金融整併出現兩種態度,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澄清,沒有不同調。
(記者王孟倫攝)
https://img.ltn.com.tw/Upload/business/page/800/2024/06/20/4711792_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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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有媒體報導,針對台新併購新光金(新新併)及台新金是否能
參與新壽私募增資,金管會內部浮現「兩種態度」,主委彭金隆與銀行局長莊琇媛兩人不
同調;不過,金管會銀行局今天回應,根本就沒收到相關申請,金管會的態度很清楚,就
是「以法律人、以理服人」,沒有所謂「兩種態度」的問題。


金管會新任主委彭金隆日前接受訪問表示,金控的合併與其子公司需要增資,基本上是兩
件事,不會因為整併,而免除增資的義務;現行金控法規定,母公司須依其持股比重,代
為募集資金,若整併也是一種方式的話,當然也可列入考慮。


彭金隆上述這段話,被金融圈視為是一大利多鬆綁,甚至有助「新新併」推動。

不過,有近日媒體報導,台新金打算參與新光旗下子公司新壽的私募,但銀行局長莊琇媛
從法律面說明通案,認為不可行,主委、局長兩人似不同調,導致這個注資子公司的案件
,已經卡關停擺。


對此,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表示,針對近來媒體對一些個案的報導,在還沒有收到金融機
構正式申請之前,我們無從評論;他並澄清,金管會只有一種態度,並沒有不同調的問題


童政彰說,對於金融併購看法,主委(彭金隆)在本週一受訪時,說的非常清楚,就是八
個字:「以法律人、以理服人」,在這樣原則下,就是回歸現行法律規定,並沒有不同調
的情況。


此外,若以通案來看,依照現有法規,金控能不能去投資壽險特別股,因為過去沒有前例
,法規解釋上,是否有模糊空間?

童政彰回應,市場上,如有這樣的案件送進來,我們就會去逐條檢視「金控法」的規定,
過去主委(彭金隆)揭示這樣原則,包括:局長(銀行局長莊琇媛)受訪也是秉持這樣原
則,當初是從法律面說明金控法之適用;不過,至今金管會沒有收到正式申請,所以,我
們無從評論。


童政彰引述銀行局長莊琇媛當天說明,在金控法上面,若當時有多餘的資金,業者可以做
「短期資金運用」,這就是金控法第39條規定,但不允許財務性投資,也就是不能有股權
性質投資;若具有「長期性投資」(轉投資),就是要回歸到金控法第36條規定。


至於相關業者過去是否曾「非正式」洽詢?童政彰強調,「目前為止」並沒有個案送進來
,因此,無法直接套用說明。

心得/評論:
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金控能不能投資壽險特別股?
要看個案認定,至今金管會沒收到正式申請,無從評論
但各路財經法學家,應該會先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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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們的存在,讓我看到自己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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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qazsedcft 2024-06-20 20: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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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t0911: 有門神應該不用怕吧2F 06/20 20:12
z71954011: 規定辦法就寫在那邊,是在那邊不同調什麼鬼3F 06/20 20:12
teller526: 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 就看喬的人夠不夠力嘍4F 06/20 20:20
smallfox1215: 實在不好說,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5F 06/20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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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yport: 就某個女人話說得太快沒有經過腦子..邱淑貞真的屌打人家只說"台新"..沒說"台新金"歐..只要出面增資的是"台新銀"或"台新證"..就沒有金控法39條的疑慮
詳情請見當年辜二少如何用凱基證吃下中壽7F 06/20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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