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m (@@@@@@@)
標題 Re: [討論] 陳珮琪收親友贊助金不就違法政治獻金
時間 Sun Sep 15 08:21:48 2024


※ 引述《yniori (偉恩咖肥)》之銘言:
: 如題
: 快笑死
: 陳珮琪開記者會說收了親友贊助金
: 你家兩個醫生是要贊助什麼
: 當然就是選舉的政治獻金啊
: 好爽喔
: 以後違法收政治獻金都說是親友贊助金
: 名義上不是政治獻金
: 就過了
: 幹笑死
: 小草破腦還護航親友贊助金
: 幹真的破腦
:

政治獻金法

第10條

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應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並載明金融機構名稱、地址、帳號及
戶名,報受理申報機關許可後,始得收受政治獻金;受理申報機關應於許可後立即公告。

第26條

擬參選人違反第十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設立專戶而收受政治獻金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為擬參選人收受政治獻金之代理人、
受雇人亦同。



政治獻金法裡面,
大部分的規定是違反只要罰錢就好,
陳佩琪怎麼自暴一條要坐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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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5.16.69 (臺灣)
※ 作者: kim 2024-09-15 08:21:48
※ 文章代碼(AID): #1cvYYUTG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26359710.A.750.html
Pegasus170: 就是很多醫生常犯的「我比較聰明」之錯誤…1F 184.151.190.127 加拿大 09/15 08:22
prestonia: 反正珮琪很會翻供 到時候不承認就行3F 36.230.37.217 台灣 09/15 08:23
KurtCobain: 我只是安慰小草的,不是正式筆錄4F 101.12.149.236 台灣 09/15 08:25
Cosmoswalker: 阿公的死法都不知道幾種了,誰說政治獻金的收法只能有一種?果然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5F 223.139.226.160 台灣 09/15 08:26
yudofu: 等一下就變成朋友的手尾錢了8F 101.12.114.81 台灣 09/15 08:26
chanollili: 主子編了14.9億 憨鳥吃的到嗎9F 114.33.76.70 台灣 09/15 08:27
prestonia: 先以小掩飾大案 沒事之後就不承認小案10F 36.230.37.217 台灣 09/15 08:29
bakaka 
bakaka: 這100萬說不定是收受財團的錢,說成親朋11F 101.12.93.159 台灣 09/15 08:33
bakaka: 好友給的,從圖利收賄罪降成政治現金法
Szss: 水喔 柯文哲再加三年13F 49.217.58.0 台灣 09/15 08:42
peachnest: 綠醋低能不必掩飾,郭台銘女婿要參選郭給他一億也不算政治獻金14F 220.141.140.51 台灣 09/15 08:43
chanollili: 整天幻想當人真痛苦16F 114.33.76.70 台灣 09/15 08:51
nnkj: 現金多到只能用政治獻金交代 掰17F 1.200.4.100 台灣 09/15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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