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Zheyu713 (小王爺)
標題 [討論] 得票未過半 前兩名應再次投票
時間 Sun Jun  4 16:17:10 2023


與其修選罷法排黑 違憲打假球

不如修法 適用於 選舉一人勝出



因多人參選 而造成參選者 得票

皆未能過半

這時得票前兩名者  應再次舉行

投票    一決勝負

效法烏克蘭等國 的民主投票制度

只有這樣才能杜絕  類似 阿扁

第一次當選 三腳督 勝出

卻不符合 多數選民 意志力的

展現

嘿嘿~

綠畜們 敢提出修法嗎?

還有  藍白 立委們  請加油 !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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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41.253.46 (臺灣)
※ 作者: LiZheyu713 2023-06-04 16:17:10
※ 文章代碼(AID): #1aV4Y8gl (HatePolitic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5866632.A.AAF.html
art1: 又不是獵人那麼閒 XDDDDDDDDDDDD1F 218.173.37.27 台灣 06/04 16:18
oscarwu3041: 簡單多數決在憲法訂死了2F 27.53.239.106 台灣 06/04 16:18

那就來修憲啊~

slimak: 我建議藍白沒有贏,都可以訴求當選無效3F 39.9.198.141 台灣 06/04 16:19
※ 編輯: LiZheyu713 (116.241.253.46 臺灣), 06/04/2023 16:24:31
cutbear123: 建議七戰四勝制 從年頭選到年尾4F 36.232.120.149 台灣 06/04 16:24
tim1112: 嘻嘻偏不修,就是要看藍白粉7pupu的樣子5F 111.80.212.227 台灣 06/04 16:29
chu: 全面執政 柯屁請修法處理6F 111.71.212.22 台灣 06/04 16:32
IMBonjwa: 法盲
	
223.137.137.105 06/04 16:33

綠糞 緊張了 厚?

B09123123: 不如先用不在籍投票8F 42.76.34.223 台灣 06/04 16:34
※ 編輯: LiZheyu713 (116.241.253.46 臺灣), 06/04/2023 16:35:33
※ 編輯: LiZheyu713 (116.241.253.46 臺灣), 06/04/2023 16:37:27
gogen: 修憲???????
修憲????????????
不是不行,社會成本損失跟真正的意義是什麼??
選一次總統要多少錢???
第二次投票的意願??投票率一定更低,投票率更低更有代表性??
延選,那現在總統要再多當久一點嗎?
你自己有仔細的想過這個問題嗎?
只有少數國家用相對多數制吧?9F 180.217.72.85 台灣 06/04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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