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achelorwhc (積積陰陰德)
標題 Re: [新聞] 黃國昌稱直播可取代議事錄 律師轟:唬
時間 Wed Aug  7 16:35:05 2024


「請問你上班沒線上打卡,現在你要補卡?你要怎麼證明你有來上班?」

「靠邀,阿監視器有錄到我上班、同事跟主管也都有看到我在位置上工作啊」

「懂了,所以你的意思是錄影跟人證可以取代打卡系統」


現在的規則是

我們可以請同事線上代打卡翹班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tHhIiBsx9o

你乖乖來上班有人證跟物證 但是沒有打卡 = 沒上班

結論:曠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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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bachelorwhc 2024-08-07 16: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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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黃國昌稱直播可取代議事錄 律師轟:唬
08-07 16:35 bachelorwhc
SuLiaen: 重點是那個概念置換的操作和擴散,難怪台灣對立越來越嚴重了1F 27.242.32.135 台灣 08/07 16:35
hosen: 如果法律允許,那就是允許
是你不懂什麼叫法律3F 42.79.34.41 台灣 08/07 16:36
nikewang: 阿苗的絕學: 偷換概念5F 1.237.213.104 南韓 08/07 16:36
hosen: 貪污都能修法變無罪by 民進黨6F 42.79.34.41 台灣 08/07 16:36
SDuncan: 大法官說你曠職就是7F 101.9.241.131 台灣 08/07 16:36
bnn: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畢竟法院是個不看證據的地方 你需要舉證=敗訴8F 125.227.13.36 台灣 08/07 16:37
hsupaijay: 邏輯0分10F 49.217.128.216 台灣 08/07 16:37
bnn: 你舉出的證據沒有塞錢給法官 他不看11F 125.227.13.36 台灣 08/07 16:38
nikewang: 法院現在看黨証12F 1.237.213.104 南韓 08/07 16:38
bnn: 當他跟你要求你要舉證 就是要你塞錢的意思13F 125.227.13.36 台灣 08/07 16:38
broodkey: 跟打卡沒關係,是要看手有沒有在方向盤14F 49.218.93.234 台灣 08/07 16:39
bnn: 不然你舉的證據他就會判你證據沒有法律效力15F 125.227.13.36 台灣 08/07 16:39
broodkey: 上面16F 49.218.93.234 台灣 08/07 16:39
bnn: 你舉再多證據 法官自由心證 你證據無效17F 125.227.13.36 台灣 08/07 16:39
rswa: 說邏輯0分的 你知道那是大法官的邏輯嗎 XD舉手的負政治責任靠影片還不行 笑死XD18F 114.44.63.144 台灣 08/07 16:39
Remix00: 大法官說他聽不懂20F 219.84.220.166 台灣 08/07 16:40
ckk007: 邏輯真爛 那只要把打卡功能弄壞 員工永遠都曠職永遠都不能上班21F 220.138.49.128 台灣 08/07 16:41
rugrats: 那就取消偵查時錄影好啦,反正都有筆錄23F 220.130.1.100 台灣 08/07 16:41
keepmen: 貼切24F 39.10.34.117 台灣 08/07 16:42
ariesd: 沒打卡紀錄,確實會有勞資爭議喔
尤其沒法規要求一定要監視器25F 211.75.195.103 台灣 08/07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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