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TC92 (中国台湾人的驕傲-92共識)
標題 [新聞] 26歲男闖朋友家竟被活活打死 暴怒2男球
時間 Thu Aug  1 19:51:33 2024


1.媒體來源:
EtTODaY

2.記者署名:
沈繼昌







3.完整新聞標題:
26歲男闖朋友家竟被活活打死 暴怒2男球棒+拖把行兇判決出爐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市張姓男子去年9月在未經同意下,逕自開啟陳姓友人家中信箱鎖匙進入屋內,陳姓友
人得知後找來黃姓友人強押張男,以童軍繩綑綁控制行動後,分持球棒、拖把痛打一頓,直
至張男倒地昏迷,經送醫急救後到院前已死亡,桃園地檢署複訊後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並
列入國民法庭審理;國民法庭合議庭審理今(1)日下午宣判,被告陳姓男子、黃姓男子共
同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9年、10年,本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31歲陳姓男子與同齡黃姓男子以及死者張姓男子均為朋友關係,張男曾借住在陳
姓男子位於中壢區住處,陳男得知張姓男子於去年9月25日下午3時許未經同意下,逕自開啟
其住處信箱取走鎖匙後進入屋內,還開啟其妹婿停放轎車車門意圖不軌,陳男心生不滿,找
來黃姓友人尋獲張男後與另名黃姓友人到場助陣,陳、黃2人以童軍繩綑綁控制張男後強押
至中壢區某民宅天台,分持球棒、拖把毆打張男雙臂、臀部與腿部等處,導致全身多處鈍挫
傷,張男倒地呻吟,陳、黃2人仍視若無睹,直至張男已無生命跡象才覺事態嚴重,趕緊打
電話給119送醫,但到院前因橫紋肌溶解及其併發症而於到院前死亡。


桃園地院國民法庭審理後,合議庭法官認為,被告陳、黃對於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傷害被害
人致死之事實均坦承不諱,檢察官提出各項事證佐證,認被告2人涉犯刑法之傷害致死罪行
事實明確,國民法官法庭審酌本案並無犯罪之情可獲憫恕,科以減刑後之最低度刑仍嫌過重
之情形,不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


國民法官合議庭審酌,被告2人明知傷害行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之後果,卻仍以鋁製球棒
毆打被害人致被害人死亡,造成被害人家屬無限傷痛,被告2人犯後均坦承犯行,然未能與
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被害人家屬並未原諒被告之犯後態度,本案犯罪起因,雖係排除被告
陳姓男子胞妹居所遭被害人無故侵入之偶發事件糾紛,告2人於案發時,未循合法途徑解決
紛爭更以私刑手段毆打被害人,終致被害人死亡,國民法官審結被告陳、黃2人共同犯傷害
致人於死罪,判處陳有期徒刑9年、黃有期徒刑10年,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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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801/2789272.htm
26歲男闖朋友家竟被活活打死 暴怒2男球棒+拖把行兇判決出爐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圖]
桃園市張姓男子去年9月在未經同意下,逕自開啟陳姓友人家中信箱鎖匙進入屋內,陳姓友人得知後找來黃姓友人強押張男,以童軍繩綑綁控制行動後,分持球棒、拖把痛打一頓,直至張男倒地昏迷,經送醫急救後到院前已死亡,桃園地檢署複訊後依傷害致死罪嫌起訴,並列入國民法庭審理;國民法庭合議庭審理今(1)日下午宣判,被告 ...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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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HTC92 2024-08-01 19: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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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0210: 兇1F 49.216.131.34 台灣 08/01 19:51
pandp: 應該就私刑而已,前面只是藉口2F 111.254.15.210 台灣 08/01 19:52
xzcb2008 
xzcb2008: 這應該積怨很久了3F 223.141.206.66 台灣 08/01 19:53
whyfd4: 放心啦 今天有人示範了 30萬就可以跑了4F 111.240.153.110 台灣 08/01 19:54
aarzbrv: 毆打導致橫紋肌溶解?不容易理解……5F 72.206.181.97 美國 08/01 19:58
kotorichan: 傻 用車殺人 就不用面對國民法庭了6F 42.78.216.75 台灣 08/01 19:59
a09162277: 還好沒殺到法官律師家人7F 223.138.137.36 台灣 08/01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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