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T6034 (耐心等待)
標題 Re: [新聞] 四輪惡意逼車衝撞重機!騎士慘摔翻滾影片
時間 Sat Mar 18 23:22:24 2023


前方車有路權不讓道是錯誤觀念

另外,重機和汽車都有違規。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05 月 04 日

第 45 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二、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

        九、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
            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

第 47 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
            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 引述《pizzafan (植物佛 第1代 開山怪)》之銘言:
: 本魯個人分析 :
: 1. 機車在前方時 雖然佔位霸道 不合理
:    但法律上仍算有屬於他的路權 後方任何車輛只能吞下 (中華民國法律)
:    ( ps: 右車道有車 能並排多久? 法律似乎無規定? )
: 2. 換4輪的在前方時 直行道上 路權即屬於4輪 (機車超車不當 但也很輕微)
: 3. 但4輪若故意偏向阻攔超車? 則涉嫌危險駕駛 可能反而偏重!
: 總結 :
: => 被人挑釁時 大中華民國法律 : 你只能吞下去
: 機車即便真意挑釁 自有他的獨立罰單
: 4輪的去拐人家是另一回事 兩罪又不相抵 並沒有因故保衛或防衛駕駛的免罪責
: (你就算想推測對方是棒球隊 你想自保 但也沒證據 除非機車上備有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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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FT6034 2023-03-18 23: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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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itzki0207: 橫行久了忘記超車要等人家讓1F 49.158.76.195 台灣 03/18 23:23
aitt: 看到影片真的很難幫重機仔說話2F 118.160.57.248 台灣 03/18 23:25
chrisjohn214: 幾千塊換一隻手,便宜3F 114.42.107.218 台灣 03/18 23:25
k879311: 重傷害可不止幾千要賠4F 223.137.27.46 台灣 03/18 23:27
cyberevo: 我騎重機都覺得這重機騎士只斷一隻手算好運5F 118.160.78.177 台灣 03/18 23:27
godisgood: 感覺四輪最後是看重機想從左邊再超車想關門 殊不知重機已經騎到車左後側了7F 42.73.117.97 台灣 03/18 23:29
xdbx: 真的很敢  後面有車的話說不定都被碾死了9F 36.237.141.173 台灣 03/18 23:30
s6525480: 對 重機明顯可以避讓但沒有
不用說他還跟外側車道並排了那麼久10F 223.136.7.193 台灣 03/18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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