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hodes (宇宙護衛隊)
標題 [閒聊] BR5之none of the following should be
時間 Mon Jul 15 14:46:14 2024


案主:
https://i.imgur.com/greB83L.jpeg
[圖]

油量、乘客的住宿和舒服、維修,
可不可以作為一顆引擎關機後,轉降機場選擇的考量因素?

各位有沒有發現FAR 句構常常是:
not… unless..
except..no person may.. unless
https://i.imgur.com/VrexN2j.jpeg
[圖]

這是英文(法規)在表達一定條件才能如何如何的句構,
和中文句構不同,
中文從頭到尾不會有“否定”的用字,而是諸如:
     符合下列條件者, 得….
的句構。

所以中文法規和英文法規的句構並不相同,
而這只是其中一個例子。

現在在爭執的這個“none of the following should be considered”
聽說民航局直接完全翻譯成相反文義?
(鄉民手中有資料?)
一樣的問題:中文的法規,不會用到和none 相似的字眼及其句構 ,
而是會用諸如:
    下列事項,不能被列入考量。
的句構。

這個none …should be considered, 是指連一點點考量都不應該有,
不能理解為「因為不是none… shall be considered 所以就可以被考量」,
反面解釋本身違反邏輯。

簡單的說:那三點,就是轉降機場選擇時,被禁止列入考量的事項。
對,就是洗風向臉書文講的那幾點。

台灣法規英文版、各家公司FOM 充滿類似的語法理解錯誤問題。

純閒聊討論,
歡迎各位英文大師吐槽!

最後補一張謎之資訊:
https://i.imgur.com/DtAITJA.jpeg
[圖]
有人知道這張文件哪家航空公司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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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217.189.197 (香港)
※ 作者: ahodes 2024-07-15 14:46:14
※ 文章代碼(AID): #1cbCMuXj (Aviation)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viation/M.1721025976.A.86D.html
※ 編輯: ahodes (203.145.95.100 香港), 07/15/2024 15:31:15
chenyei: 那三點並不是被禁止列入考量,而是它們不構成充分理由1F 07/15 18:29
nickq80001: 操作其中一具引擎失效之雙引擎飛機時,不應將下列因素飛行超過最近合適機場的充分理由2F 07/15 18:49
williechen: 法規合理啊 因為不是單發動機能飛多遠的問題 而是接下來另一具如果也壞了 在太平洋中間 就真的完全沒救墜機了 但這次長榮賭對了沒出事 所以就看看這規定對航空公司有沒有約束力吧4F 07/15 19:05
Astronomy: 吵翻天不如飛行計畫拿出來看,飛行計畫上該有的點都有,看是要回出發站還是繼續往前去備降站一翻兩瞪眼;航空業就是在玩風險管理,與其擔心一顆發動機IFSD的同時另一顆也IFSD,不如先擔心會不會被雷打到吧…8F 07/15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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